[独家]踩雷“诚兴系”诈骗案后,诺亚关键人物方获刑三年,意外“躺枪”

日期:2023-11-30 13:16:13 / 人气:145


当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诚兴系”300亿诈骗案仍在发酵。
天眼查APP显示,11月24日,诺亚财富旗下上海格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非)和上海晏子汽车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晏子汽车)起诉诚兴和JD.COM一案,于当日在上海金融法院开庭审理。
2019年,诺亚财富首次爆出35亿“诚兴系”造假案,引起资本市场轰动,因此卷入多起法律纠纷。上述两起相关案件是诺亚财富“踩雷”后采取的相关措施,JD.COM作为共同被告之一意外卷入其中。
多位购买了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对界面新闻表示,不理解诺亚对JD.COM的诉讼。一些投资者认为,诺亚是在“用JD.COM做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刑事审判结果已经出来了,JD.COM根本没有参与判决。民事诉讼只是一个借口,毫无意义。”
目前,虽然上述两起诺亚起诉案尚未达成判决,但多位法律界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JD.COM讨债并不乐观。第一,诚兴系实际控制人罗静刑事案件,已经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系伪造,京东。COM的员工也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的。第二,诺亚财富有员工。
界面新闻还独家获悉,早在“诚兴系”诈骗案爆发的2019年6月,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2021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方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公开资料显示,1971年出生的罗静是中国香港人,旗下拥有三家上市公司:a股博信(600083。SH,现更名为“*ST博信”),香港上市的诚兴国际控股(2662。HK,现更名为“好发展”)和新加坡主板公司CamsingHealthcare(BAC)。
作为中国女性商界领袖俱乐部木兰会的成员,罗静曾被称为“商界木兰”,在资本市场颇有名气。鼎盛时期入选2017、2018年度商界木兰精英30强,在格力电器甚至超过董明珠。
获得的罗静刑事判决书显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市二中院)于2022年11月1日作出一审判决,诚兴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静因犯合同诈骗罪、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罗兰因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半,涉案的诚兴系10名员工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至8年不等。
目前,罗静的刑事案件仍在二审中,前述判决尚未生效。据界面新闻报道,诺亚财富部分相关产品的投资者已经选择对诺亚财富发起民事诉讼,但这些民事诉讼仍在“人前有罚”的原则下中止。
界面新闻了解到,2023年8月,上海杨浦法院对投资人王起诉诺亚正兴的相关案件进行审理后,认为、罗兰等涉嫌诈骗案件尚未审结,案件审理结果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和相关责任认定,裁定该案中止审理。对此,投资人对界面新闻表示“很痛苦。”
同时还拿到了诺亚财富“关键人物”方的专属刑事判决书。方舟子多次收受的妹妹的贿赂,金额超过200万元。早在2019年6月,“诚兴系”诈骗案爆发时,方已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
2021年3月,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判决书显示,自2015年6月起,方先后担任诺亚正兴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正兴)投资银行机构经理、高级投资银行机构经理、团队高级副总监、团队高级副总监。他的工作职责是从事团队管理、产品筛选和开发。
自2016年9月起,上海格非与中成公司、诚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及回购融资业务。被告方受诺亚正兴委派,参与公司、中成公司、诚兴公司的上述业务。为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融资业务进度,中诚公司、诚兴公司实际操作人指使员工罗兰多次向方行贿。方利用职务之便,参与业务的设立和推广,非法收受罗兰贿赂300多万港元,折合人民币200多万元。
2019年6月21日,方向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投案自首。同年7月,方将赃款人民币141万元退出。
回顾300亿诈骗案,JD.COM被诺亚财富视为“挡箭牌”。
回顾整个诈骗案,可以用“四假”来形容,即假接待、假签约、假公章、假合同。除了多种合同诈骗手段,方作为诺亚财富的关键人物,与、罗兰巧妙配合,成为金融机构的“内奸”。
2019年7月,诺亚财富首次爆料34亿人踩雷诚兴国际,一时间在资本市场引起轩然大波。随后,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滚雪球,包括蔡襄证券,磨山保理,云南信托。
判决书显示,2015年2月至2019年6月,诚兴公司先后与Suning.cn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公司)、北京JD.COM世纪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JD.COM公司)开展供应链贸易,诚兴公司出资为JD.COM公司、苏宁公司开展采购业务。
同期,成兴公司在罗静、罗兰的安排下,利用其与JD.COM公司、苏宁公司的供应链贸易背景,由罗兰私刻JD.COM公司、苏宁公司印章,多名员工提供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融资资料编造应收账款。先后与蔡襄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蔡襄证券)、上海磨山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磨山保理)、上海格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非)、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信托)、安徽中新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中新)签订应收账款转让回购协议。
虚构合同后,诚兴公司在多名员工的配合下,采取冒充JD.COM公司、苏宁公司员工,截留、伪造应收账款债权确认单据等方式,,从而使相关金融机构将虚构的应收账款信以为真,从而骗取融资款,并在明知供应链贸易融资不断亏损、诚兴公司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将所得款项用于偿还过往融资项目和银行贷款的本息,支付各种费用。
至案发,共诈骗蔡襄证券、磨山保理、上海格非、云南信托、安徽中新共计人民币300余万元(以下货币除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实际造成上述受害人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余万元。
为什么这些金融机构不尽力而为,信以为真?
判决书称,在罗静、罗兰的授意和安排下,诚兴系多名员工冒充JD.COM公司、苏宁公司员工到受害单位面谈、移交材料、当面签订合同;显示虚假的JD.COM公司网页,向有关金融机构提供虚假的贸易数据和购销合同;拦截这些金融机构寄给JD.COM公司、苏宁公司的债权转让材料快递,在材料上加盖虚假印章寄回受害单位;开户冒充JD.COM公司的账户付款等。,致使蔡襄证券、磨山保理、上海格非、云南信托、安徽中新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函为真实,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截至案发,共损失88亿余元。
雷雨过后,诺亚财富向购买产品的投资者提供了和解方案。一方面,它选择对诚兴和JD.COM提起诉讼,该诉讼于11月24日在上海金融法院举行。
根据该民事诉讼,上海格非和晏子租赁公司称收到了JD.COM出具的盖章版应收账款确认函。
关于JD.COM公司是否确认转让函。根据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三组证据第五条显示: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出具的说明、JD.COM提供的说明函、合同的印章式样、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在国家税务总局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询材料、 上海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的鉴定书及相关电子邮件截图证实,诚兴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上海格非融资。
此外,JD.COM公司从未收到诚兴公司用于融资上海格非的21份应收账款确认函,也未在收款栏盖章。相关采购合同不是JD.COM公司的合同号。部分通知确认函收据和59张提交检验鉴定机构的应收账款转让收据(收据)上的“JD.COM公司合同专用章”与JD.COM公司提供的样品上的同名印章不符。
根据判决书的描述,在诚兴系造假过程中,没有JD.COM等公司的工作人员参与或知情,与JD.COM公司相关的造假也是诚兴系工作人员在格非基金团队高级副总监方建华的配合下,通过伪造工卡、使用虚假身份、使用快递员等方式完成的。
对此,多位法律界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诺亚财富向JD.COM讨债的情况并不乐观。第一,诚兴系实际控制人罗静刑事案件,已经明确认定相关合同印章系伪造,京东。COM的员工也是由承兴系员工扮演的。第二,诺亚财富有员工。
多位购买了诺亚财富相关产品的投资者也对界面新闻表示,不理解诺亚对JD.COM的诉讼。一些投资者认为,诺亚是在“用JD.COM做挡箭牌,安抚人心,拖延时间”。“刑事审判结果已经出来了,JD.COM根本没有参与判决。民事诉讼只是一个借口,毫无意义。”"

作者:盛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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