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原副院长沈德咏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日期:2023-08-09 11:15:42 / 人气:118

法院:虽有立功表现,但不足以从轻处罚。2023年8月4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十三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原主任沈德勇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沈德勇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百万元。沈德勇受贿所得及在案扣押的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2年3月,被告人沈德勇利用担任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的职务便利,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常务委员会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主任,以及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为相关个人和单位在办案、职务晋升、工程承包等方面提供帮助。,本人直接或者通过其近亲属非法收受有关个人和单位给予的现金、黄金制品、车辆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56万余元。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沈德勇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虽然沈德勇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主动交代了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被追缴,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但鉴于其长期在最高人民法院任职,非法干预司法活动,严重玷污司法形象,损害司法公信力,干预干部人事提拔调整,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不足以依法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根据公开简历,沈德咏1954年3月出生于江西修水,1977年12月参加工作,1972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共)。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刑事诉讼法硕士。沈德咏早年曾在江西政法委、省高院、省纪委工作。1998年秋,沈德咏成为最高法党组成员,同年底出任副院长。2006年短暂调任上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约一年半后重返最高法院。此时,沈德咏已晋升为正部级的常务副院长,并被授予一级大法官称号。
2018年3月,沈德咏担任第十三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2018年6月,全国人大免去沈德咏最高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德咏是2022年首个被调查的部长级官员。2022年3月21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称,沈德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2年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报,沈德咏被“双开”。经查,沈德勇理想信念丧失,背弃职责使命,无视党中央的三令五申,干预司法活动,从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变为法律秩序的践踏者,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抗拒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违反组织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隐瞒个人有关事项,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
通报特别指出,沈德咏纵容亲属、秘书利用职务之便充当司法掮客,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丧失纪律和法律底线,执法犯法,靠案吃案,搞司法腐败,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之便在办案和工程承包中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2023年5月11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沈德咏受贿一案。沈德咏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认罪悔罪。"

作者:盛煌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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